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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5生命法学高峰论坛的通知
2016/02/24

关于召开“2015生命法学高峰论坛——生命科技伦理法律与医药卫生法治建设研讨会”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国医学伦理学与医药卫生法学事业的发展,加强各地区之间的学术交流,西南医科大学(原泸州医学院)和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与公共卫生法研究会拟于2015年10月16日至18日召开“2015生命法学高峰论坛——生命科技伦理法律与医药卫生法治建设研讨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题

生命科技伦理法律与医药卫生法治建设

二、会议主要内容

(一)主题演讲。围绕大会主题邀请业内专家组织大会演讲。

(二)分论坛交流。具体议题待收集论文后再作确定。

(三)优秀论文交流。大会组织论文征集活动,评选优秀论文,并颁发优秀论文证书。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5年10月17日至18日

会议地点:西南医科大学(原泸州医学院)城北校区

报到时间:2015年10月16日全天

报到地点:泸州巨洋大酒店

四、大会征文及要求

(一)征文内容

围绕本次会议主题 “生命科技伦理法律与医药卫生法治建设”撰写相关论文,题目自拟。现提供以下议题,仅作参考:

1. 现代医学伦理与法律前沿问题研究

2. 医疗卫生领域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研究

3.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研究

4.公共卫生管理与法律机制

5.医药卫生争议的防范与处理

6.医药卫生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

7.医疗保障法律问题研究

8.医学与法学相结合的其他问题

(二)论文要求

1.文稿应主题鲜明、立论新颖、论述清晰、体例规范(体例规范请参照《医学与法学》刊要求)、数据准确、富有新意。文字一般不超过6000字为宜,特别优秀的可放宽。

2.文章标题应简明、确切、概括文章要旨,一般不超过20字, 必要时可加副标题。文末标明作者姓名、单位、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及邮编。

3.论文应是新撰写、未公开发表的论述。

4.坚持文责自负,切忌抄袭、剽窃,一经发现,取消参选资格。

(三)论文应用

1.我们将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认真评审,对评选出的优秀论文颁发获奖证书,同时选取部分优秀论文作大会发言。

2.我们将对获奖论文汇编成册,出版发行。

3.我们将择优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医学与法学》《东方法学》等杂志上发表。

(四)投稿要求

1.获奖论文出版发行时,主办方有权对稿件进行技术性删改, 如作者不同意删改,请附声明。

2.因人力有限,恕不退稿,请自留备份。

3.征文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25日。

4.作者应在截止日期前将电子版(不需纸质版)发送至会议秘书处的电子邮箱(投稿时请务必留下联系电话),并请在邮件主题和文章题目的右上角注明“参会论文”。

会议秘书处电子邮箱: medjur@163.com

五、会议参加人员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卫生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鉴定机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从事生命科技伦理法律与医药卫生法治工作和研究的人员。参会者须围绕会议主题撰写、提交论文。

六、会议费用

参会人员自行承担往返交通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会议不收取会务费,参会人员只需缴纳500元的资料费(缴纳方式另行通知)。

七、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海容、魏洋、王林智

联系电话:0830-3163635;0830-3165430;0830-3160180 ;15298289699;18208315570;18281170861

电子邮件:medjur@163.com

地   址:西南医科大学(原泸州医学院)忠山校区《医学与法学》编辑部(邮编646000)

 

  西南医科大学  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与公共卫生法研究会

             2015年5月12日

  

(编辑:f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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